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学科专业 >> 研究生教育与管理 >> 研究生管理制度 >> 正文
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

根据《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》(交大〔2018322号)和《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》,结合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一、招生领导小组

二、基础能力考核

基础能力考核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,具体要求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。

三、综合考核

综合考核由威斯人所有官方网站组织实施,包括专家组考核和导师考核两个部分。

(一)专家组考核

1、专家组考核安排

时间:2023569:00-16:00

地点:明德楼B235;明德楼B427

专家组考核为现场面试,请各位考生提前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(明德楼B231室)领取综合考核情况记录表,填写相关信息后,在面试时将表格提交专家考核小组。

2、专家组考核内容

由学院组织专家组(至少5人,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名),首先对考生的综合材料进行审核,然后再以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并给出成绩(取平均分,百分制)。如果有2名及以上专家给出的成绩低于60分,则视为考生综合考核不合格,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。

专家组考核(含外语能力测试以及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)满分为100分,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:

1)外语能力测试(20分)

测试重点在于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及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,从发音的正确性、使用语言的准确性、流利程度等方面测试考生的听力和口头表达能力。

2)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(80分)

①考生对本学科(专业)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;

②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;

③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培养的潜力(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);

④事业心、责任感、纪律性(遵纪守法)、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;

人文素养(特长、个人素质等)。

以专家组各成员给出成绩平均值作为考生专家组考核成绩。

(二)导师考核

由导师结合考生所报材料及面试情况,对报考自己的考生给出综合评价,打出分数(百分制),即为导师考核成绩。如导师给出的成绩低于60分,则视为考生综合考核不合格,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。

(三)综合考核成绩

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专家组考核成绩与导师考核成绩之和。

(四)其他说明

若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有变化,将另行通知考生。

四、录取

1.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每年依据学校和学院《博士生导师任职和招生资格审核办法》确定。每位导师招生原则上不超过1人。

2.录取按照考生专家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,按学院招生计划限额录取。若排名在计划限额内有多位考生报考同一导师,则按照导师招生计划以报考导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。同一导师录取数不超过一个,直至录取数达到学院招生限额为止。

3.专家组考核成绩相同者,按照基础能力考核成绩排序(审核免考科目按照100分计算);若仍相同,按照英语过级顺序排序(六级、四级);若英语等级相同,则按照英语等级考试分数排序。

4.若按排名录取后学院招生计划仍有剩余,合格但未被所报考导师录取的考生,按照专家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在征得具有招生指标的导师同意后,可调剂至该导师名下,原则上学生报考的研究方向应与调剂导师的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。

5.如经过调剂后招生指标仍有剩余,则对未录取学生按照专家考核组成绩再次排序,征得所报考导师同意后,考生录取,直至招生计划完成。

6.其他未尽事宜由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决定。

五、其他

(一)咨询

威斯人所有官方网站 023-62789002(闫老师)

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 023-62650942 62652644

(二)监督与投诉

威斯人所有官方网站 023-62789047(陆老师)

学院纪检监察室 023-62652747

(三)解释

本实施细则由威斯人所有官方网站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威斯人所有官方网站

二○二三年四月

 

上一条:学院202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推荐名单公示 下一条:威斯人所有官方网站关于公布2023年MBA复试 调剂系统第二次开放时间及复试安排的通知

关闭

Baidu
sogou